Saturday, October 10, 2009

砂拉越伐木业不可持续的因素

【犀乡溪语/黄孟祚专栏】早在上世纪60年代制定的砂拉越伐木条例与准则,曾被世界粮农组织(FAO)誉为好的林业政策。当时可持续的概念尚未普及,不过平地森林一轮60年的砍伐规划,显然是可以永续经营的。


今天砂州政府仍然重复过去所得的赞誉,来夸耀其林业政策,尽管所制定的砍伐轮已被缩短一半,即平地林为30年,而山地林则只有25年。1990年国际热带雨林组织(ITTO)实况调查评估报告称,砂拉越平地的伐木业已不能持续,许多珍贵的木材品种遭砍伐的速度远跟不上其成长率。这包括目前已列入频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二级名单的兰彬木(Ramin)<注1>。但近年来国际环保组织(Environmental Investigation Agency)的调查,仍然发现砂拉越的兰彬木超量出口,部分的来源可能是边界印尼的非法砍伐。目前这些原本划定为永久林地的平地/湿地林皆已转换为油棕园丘,可持续砍伐之说只是自欺欺人罢了!

ITTO建议砂州的木材年产总量应限在9百20万立方米,然而,近20年来,实际的产量却远超过此限量,最高年产量于1997年达1千6百80万立方米,几近可持续生产的两倍。

今天砂拉越除了约7%至8%的原始森林被列为全面保护林(Totally Protected Forest)如国家公园及野生保留地。其他已分配执照的林地皆已被大量砍伐。只有少部分偏远峇南河内陆本南人的地区,靠着持久的拦路设障的抗衡,将伐木公司排拒于外。

官商勾结 绞索森林

政治与经济分析指出,砂森林业不可持续可归咎于官商勾结,权力的过度集中,使自然资源经济机会的分配一点也不透明。更谈不上公开投标的公平原则。澳洲学者迈可李(Michael Leigh)早就说过,在砂拉越赢得政权就是走到了财富之路上。当然反向来说也是正确的,因靠分配机会的财团不能没有政治的联系。

公民社会在痛诉全球化对弱势社区造成伤害之余,也对其效应抱着一些希望。那就是先进国的企业界开始考虑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消费人已越来越注重产品的环保原则。生产国出口到西方的木材产品若不符合环境与社会的原则,就要面对被挡架的厄运。为了不失去这些可贵的市场,我国的木材行业也不得不考虑遵循木材认证(Certification)的途径,只是这种以市场为诱因的认证制却显得虚伪及缺乏实质。砂拉越的木材多半销至东亚国家,如中国,日本和台湾。这些买主国家并不要求认证,因而不能认真地遵行环境与社会的原则。再者,有关方面似乎只注重搞公关与宣传,没有对管理及法律执行的问题作实际的改正。

月前一项实地考察中令我大开眼界。一家峇南内地的伐木承包商,正在进行第二轮伐木,较早的第一轮由另一家公司获得。该公司在短短不及12年内取走了执照区内最好的木材,每公顷收获平均为60立方米。次轮的砍伐每公顷只得20立方米,因为可砍伐的树木在胸高处的直径 (Breast Height Width)必须是在60公分以上<注2>。看来次轮伐木还是有利可图,他们获准在11年内砍完。那就是说两轮的砍伐加起来都不到25年,显然这是不可持续的发展。而内陆陡峭的山地,又不适宜将有关森林转变为园丘种植的用途。

泥土流失 黄河顿现

热带雨林的树木即便长得快,也不至于在短暂的11、12年间就可提供再砍伐的机会。承包商说他们有他们的苦衷,若不在准许的时间内砍完,就可能由别人替上,而那些不入账簿的“特别税”还是要照纳不误。这就是造成承包商所以不能遵照环境条例伐木的原因。一名伐木公司职员称,如果按环境条例进行谨慎伐木的话,就必然令公司倒闭。不管此说属真否,都反映了在山高黄帝远的地方,若缺乏执行监督的话,再好的条例也是虚设的。只要有市场价值,即使是受保护的品种,也难逃窃数。

再者,木山路建造不符条例,伐木小径皆由拖拉机驾驶员决定方向,横冲直撞去寻找目标树,其破坏力与泥土流失可想而知,这解释了为何砂州所有河流都变成了黄河。

这种在当局的“容许”下快速致富的伐木方式,估计不会超过10年的时间,而强大的公关宣传机器却任然在告诉全世界,砂拉越拥有全球最好的伐木政策,FAO盖印的。


<注1> Gonystylus spp. 具美丽的淡黄颜色,做成家具或供室内装修,极受西方市场的垂青。
<注2> 可砍伐的Dipterocarp开花品种树木限在60公分以上,而其他品种则是45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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