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6, 2011

行政纠正砂州习俗地占用

【犀乡溪语/黄孟祚专栏】 随着油棕业拓展,砂拉越原住民习俗地的冲突已达到白热化阶段。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相关纠纷的法律讼诉案件已累计逾两百起。其中数起已判决习俗权归原住民所有,法庭认为习俗土地具有宪法保障,不容无理侵占,即便是发展商拥有所谓合法的执照或临时地契(provisional lease),也不能改变习俗地的地位。所有未经土地主人认可和没有合理赔偿的占地行为,皆为非法。




较早前,由于习俗地未获测量不具黑字白纸的地契文件,砂州国阵政府滥用职权,没有尊重原住民的权益,将习俗森林与习俗地分配给财团及私人企业。过去的半年来《砂拉越报告网站》(http://www.sarawakreport.org/)大量揭露至今在位已达三十年的首席部长泰益玛目利用本身的职权为自己及家族制造巨大财富,并在加拿大、美国、英国及澳洲等地置业。其中绝大部分是来自土地及伐木权分配与发展的收益。



早在2002 年,第一起法庭判决习俗地权归起诉人诺牙崴(Nor anak Nyawai)长屋居民时,非政府组织就认为,所有相同的纠纷只要原住民提供证据,那些不合法律程序所发出的执照或临时地契,只需要以行政手续就可轻易解决相关争议,没有必要经过昂贵与漫长司法程序。



然而,这项做法毕竟对即得利益者的代价太大了。正因如此,政府有意让每一个诉讼都当作个案,蓄意拖延时间,没有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就不会罢休,目的无非是要保护财团与政客的利益。诚如西方谚语所言:延迟的公正等于否定公正。



因大选而推行部分纠正



马来西亚法院在原住民习俗地的案件判决上採纳了其他国家的先例( precedent),符合国际原住民人权的意向。可说是为司法独立挽回了一些声誉。可是由于行政权不配合,却走回了原路。



正当许多原居民对习俗地的保障感到极其无奈与愤怒之际,今年三月砂土地测量局撤消了一份逾两千公顷的临时地契。这份地契原是发给一家与首席部长家族关联的发展商,取名为极地水平线有限公司(Polar Horizon Sdn Bhd)。该地段座落在砂拉越南端古晋省伦乐县,地契与当地人民的习俗地重叠。



有关公司将该地开发为油棕园丘时,曾面对居民的强大抗衡。数月前公司采取了法律行动,存心要驱赶他们。显然,受影响的495户人民有马来人与比达友族群,他们已组织起来誓要捍卫家园,并指称有关地契为不合法,同时要求公司赔偿所造成的破坏。居民也正拟反控公司非法侵占他们的习俗土地。



也许是因为砂拉越即将举行大选,国阵政府正意识到习俗地的问题可能影响选票流向反对阵线,因而采取了部分纠正的行政措施。这项撤消地契的行动虽然并不表示政府承认当地原居民的习俗地,但已足以让当地居民恢复传统的土地应用,或推行他们自己选择的发展项目。



从政者不太理解习俗地



去年五月诗巫国会议席补选前后,在政党与社团所举办的对话和论坛上,笔者有机会提问朝野政要有关彼等的原住民政策。前马华公会主席翁诗杰的回答主要是从反面而言,即不应给什么,免得宠坏他们的说词。当然,他不会忘记道出一般性扶贫之词,如“给他们鱼不如教他们捕鱼”之类的理论原则。其实我们不能责怪诗杰的说词太笼统和不具体,因为毕竟他的主要政治职责是远在西马半岛,对砂拉越的事务不太了解,情有可原。



遗憾的是,民联行动党砂州领袖、国会兼州议员张建仁也答不出一个所以然,只声称若拿到执政权,必会发地契给习俗地的主人。当然了,他是律师应该熟悉国家法律,但却似乎对习俗法没有太多理解。许多相关讨论都对原住民获地契有过详细的分析,其中一项主要的关注是,在现今市场主导的社会中,地契反而会使他们更快失去土地,或变卖换金钱来花。再者,有些原住民族群如游移的本南社群没有农耕活动,而恐怕会因此得不到地契。



有位年轻的公正党律师Abun Sui,倒是给出了令人非常赞赏的答案。那就是将那些没有履行法定条文的伐木执照或临时地契取消。原来那些条文包括必须处理和解决执照区或地契范围内习俗地的纠纷。很显然地,当今砂州政府在发执照与地契时,并没有先鉴别原住民习俗地的界限,或有意忽略习俗权,这是问题的症结。执行者特意为财团保留一个贪婪的空间,让彼等可以欺诈文化水平较低的乡区人民。



目前这项简单的行政措施似乎已经启动了,而且还是针对首长自己关联的公司。我们没有理由认为行政的手段会遇见太大的阻力,条件是人民的醒觉提高了。当然了,改换政府肯定会加速习俗地的公正待遇。



州选来了,民联要及时将这个信息遍传给内陆居民,恐怕还有些力不从心。否则Berubah (民联州选的改朝换代口号)就不应该是件不可能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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