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5, 2010

原住民在掌握法庭语言

【犀乡溪语/黄孟祚专栏】砂拉越长屋的走廊(Ruai)贯通各户,好比城市的广场是个社区的公共空间。村落的居民在忙碌一天,尤其是晚餐之后,男女老少都会聚集在走廊交谈(Berandau)。这种交谈的内容往往要比城镇咖啡店中,如福州人所说的“车大炮”要丰富得多,除了交换遭遇和听闻等资讯之外,年长者还会向年青人讲述社区的历史,包括百多年来迁移的过程。他们称之古老的故事(Jerita Lama)。


无疑的,社区的记忆是接着走廊交谈而得以保存。这些记忆往往又依靠社区的自然景观而获以持衡。例如一个山洞、一墙石壁或一潭漩涡。尽管那些传说在外人听起来只能充作神话,然而作为族群历史的意义,绝不亚于司马迁的《史记》。

正月21日,古晋高庭法官黄达华宣判民都鲁实巴荷县(Sebauh)三个伊班社区196户居民的习俗地物归原主【注1】。这是继2001年的Nor Ak Nyawai案与2006年Madeli Bin Salleh案以来,另一宗习俗地正义获得伸张的诉讼。与此同期(2009年12月30日),古晋一名马来习俗地主Mohamad Rambli Bin Kawi也在同一个富学(learned)之法官的判决中,取回自己的土地。

习俗地因缺乏一纸官方证明(地契)而遭政府与财团及发展商滥权与霸占。这种情形在砂拉越简直是达到泛滥的地步。受害社区起诉侵权的法庭案件已累积百多两百起,而那只是纠纷的一部分。

口述历史成为呈堂证据

国际上有许多习俗权案例说明官方的字据不是唯一的标准【注2】。习俗权的传承早在现有政府制度成立之前就存在了。在没有合法的程序或赔偿的情况下,否定原住民的习俗地都是不合适的,而我国新近的法庭判决,说明了习俗权益是具有法律保障的。

当然法庭所要求的是证据,长屋居民的走廊交谈内容无法搬上法律的殿堂。长屋人民的代表律师必须细心地将社区的口述历史记录下来。就以实巴荷县三个伊班社区的诉讼来说,他们的控状书列术自1870年以来他们的祖先从第二省(今斯里阿曼省)迁移到民都鲁省的领袖系谱、族群分系过程、居留地所在和社群重要事件。

全球定位仪绘制社区地图

近二、三十年来,原住民社群又借着非政府组织的协助,采用全球定位仪(GPS)的新科技绘制社区地图。原本只留在人民脑海中的习俗地标和地界,通过现代科学语言——地图学(Cartography)可以在法庭上沟通。反之, 辩方所提呈的空中地(Aerial Photo)却缺乏详情,不能准确鉴定习俗地与政府森林地之间的分别,因而不为法官所接受。

财团的监护人和同谋——砂州国阵政府曾试图借立法,使社区绘制地图成为非法(2001年土地测量员法令)。侵权业者的辩护律师曾指非政府组织所用的定位仪器不准等无赖之词,想方设法阻止习俗地主人拿回属于他们自己的土地。

然而,实巴荷县的原住民所呈堂的证据,包括拉者和英殖民政府所发给他们的种植橡胶的证件,以及马来西亚政府所批准的农作物津贴信件等,都说明了他们的习俗地历来是受官方承认的。

习俗土地权益带来政治挑战

法庭的判决无疑地给原住民带来极大的盼望。其实,类似的诉讼已不必一一过堂。如果是好政府的话,只要借着行政的纠正就可以将“误发”的土地发展执照收回来。不过这对财团的损失真是太大了,而霸道的砂州国阵领袖也绝不会轻易放弃这项既得的利益。

不过,很明显地习俗土地权益的问题已为国阵带来了一定的政治风险。实巴荷的长屋人民及其他逾百起诉诸法庭之社区的代言律师巴鲁比安(Baru Bian,右图)和施志豪,也是民联人民公正党砂州的主席与中委。还有民都鲁的保罗拉惹(Paul Raja)和美里的夏里申饶(Harrison Ngau)也是人民公正党的重要领袖,他们也正处理着数十个习俗地案件。这些为弱势社群寻求正义的律师,明显地是要从政治的根本去改善原住民的地位和福利。

原住民掌握法庭的用词,已明显地占据了一个法律的优势。然而,险恶的侵权者仍要借法律的烦琐程序,让正义延迟,就是利用上诉再上诉的手段持续占据人民的土地。

是的,当人民已忍无可忍时,改朝换代的时机就来了。

注1:Agi Ak Bungkong & Others v Ladang Sawit Bintulu Sdn Bhd & Others。读者可在www.rengah.c2o.org/news/article.php?identiler=de0783t下载判词。三个伊班社区为Setulai、Selezu和Sepadok。
注2:最常引用的案件有:Mabo and Others v State of Queensland和Delgamuukw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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