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5, 2010

环保组织选择与非绿企业合作

【犀乡溪语/黄孟祚专栏】正如华教人士要打入国阵来提升华教地位的动机一般,环保组织与企业合作以提升环境管理,本不该有什么非议的。然而,马来西亚自然基金会(WWF-Malaysia)与砂拉越的大安控股公司(Ta Ann Holdings)签署备忘录,以便推行一项全球森林与贸易网络(Global Forest and Trade Network,简称GFTN)的计划,却令维权非政府组织感到无比的困扰。


在非政府组织社体中经常会对介入企业管理,抱持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那是一项机会来参与改善环境,另一种则以为那是徒然无用的,因为许多企业最终还是会进行本身的那一套,环保的承诺只是美化公司品牌的手段罢了。

世界自然基金会的宗旨着重于自然的保育(Conservation)。GFTN是由他们所发动,据称目前在全球30多个国家中,总共有360个公司、社区、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参与。

为企业界注入环境意识

按马来西亚自然基金会首席执行员沙玛(Dionysius Sharma),他们经常在寻找方法将环境意识注入企业界,并与相关公司共同努力,以达致更好的森林管理方式。

大安控股主席阿都哈默(Abdul Hamed bin Haji Sepawi)在签署备忘录的仪式上表示该项合作象征公司的新纪元,以加强他们对生产合法与可持续木材的承诺。大安目前拥有55万公顷的森林地供木材生产和发展树木园丘之用。

大安控股显然是在砂拉越伐木工业步入黄昏时,兴起的一个以种植树木和油棕为主的大集团。主席与砂首长是表亲,在我国富人排行榜名列第30名,资产估计有1亿8000万美元。阿都哈默也是砂拉越能源(Sarawak Energy)、砂拉越园丘(Sarawak Plantation)的董事,此两家新成立的公司都是从州政府企业转变过去的。

大安涉足多宗发展计划

大安控股的主席也是那因仙德拉控股(Naim Cendera Holdings Bhd)的首脑人物。后者在砂拉越能源发展走廊(SCORE)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日前与中国水力(Sinohydro)组成联营,并获得一项总值马币2亿900万元的巴贡水电电流输送系统。这些说明了经济机会分配的砂拉越摸式。

大安在诗巫南门(Naman)的一项数千公顷的油棕园丘在2001年至2004年间以开放焚烧的方式来清理泥炭地,当时对周边的诗巫市民带来多次烟霾的困扰。该园丘的一个主要部分原本是在日本资助下所设立的泥炭林树木品种的研究场所,如今这个原有逾千公顷的保留地,只剩下了十公顷。而大安仍然称他们的公司遵守环保原则。

环保需兼顾原住民权利

按自然之友的一项调查显示,大安在诗巫省与加帛省共拥有30万公顷的林地作为发展木材园丘之用,其中牵连两千名当地居民的土地。正如其他伐木商转为进行树木种植时,缺少一套有效的社会管理原则。这种与当地人民不良的关系屡屡形成了社会的冲突。

如果自然基金会所注重的只是生态保育的话,那显然对受影响的社群是不公平的。关注原住民的非政府组织之所以感到困扰,正是因为自然基金会选择了环保名声欠佳又没有令人信服的社会责任可言之企业控股。与其说该合作是开始了一个新的纪元,倒不如说是在持续合理化自然资源的不恰当使用。因其所涉及泥炭地园丘的开发并不符合可持续的原则。

本文标题说自然基金会选择非绿企业,也许不十分正确,如果反过来说自然基金会是被企业和政府选上,会更适合些。砂第二策划与资源部长阿旺登雅(Awang Tengah)在见证签署仪式时发言称,马来西亚自然基金会是有信誉与友善的非政府组织。言意之下,就是指曾被恫言吊销注册的马来西亚自然之友(Sahabat Alam Malaysia,简称SAM)是无信誉与不友善的了。然而,致力于捍卫我国原住民权益的自然之友在人民的心目中才是言行一致有信誉与友善的非政府组织。

若自然基金会要赢得公民社会的信任,可以尝试协助本南人保育他们的习俗林。目前峇南内陆的17个本南村落单方面宣布将他们的林地列为“本南和平公园”【注1】。也许像自然基金会那样在政府眼里被认为是友善的团体,可为本南人的意愿请命,请求政府给予法律地位来加以保育。因为世界各地已有许多案例证实由社区推行的保育计划,其成功的比例远较政府或企业所设立的来得高【注2】。


【注1】参看http://bmf.ch/en/news/?show=181

【注2】参看Give forests back to local people to save them, Journal Reference: 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DOI:10.1073/pnas.090530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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