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10, 2009

我们有的是法律

【犀乡溪语/黄孟祚专栏】在州际环境周(10月21日至27日)的植树仪式中,砂环境与公共卫生部长黄顺舸说:“我们有的是法律,所以我们必须根据法律去对付这群人。”(《诗华日报》,2008年10月27日)此话是对那些破坏环境者而言。刚担任此职三个月的他,提醒公众保护河流和天空的环境,显然是说了他所应说的话。


这位教师出身、目前已是个砂州内阁资深的从政者,在1980年代经其堂兄黄顺开引导,加入州国阵成员党──人民联合党。1990年代初,前者引退政坛时,顺舸就取代了兄长的位子,成为诗巫的人联党领袖,且当任过数个不同职位的州务部长。

若不是因为他当上部长,名字获电台广播员正音为“顺各”,诗巫的同乡还以为华语的“舸”与福州音同念“柯”呢!翻开字典就知道,“舸”是大船的意思,替他取名者也许是体验过南渡时海上风波之苦。

年前他在诗巫西端花园建造一幢大房子,由于被怀疑与收入不符,一度引起纷纷议论。当时他被党内福州帮拥护,推荐竞选全州党领袖的职位;可是在今年3月8日大选过后,他似乎失去了斗志,表态希望现任党主席陈康南(美里广东人)继续领导。

曾说烧芭是生活一部分

三个月前,黄顺舸(右图)刚任现委的新职时,正逢干旱季节,诗巫居民面对烟霾的困扰。黄部长似乎致力为露天焚烧清理湿地(泥煤地)油棕芭的业主打圆场说,烧芭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有意将烟霾与目前已式微的原住民传统耕作牵连在一起。他甚至在报章列出区域热点数目,特别显示邻国印尼的热点远超过我国,暗示问题多出自别人,完全不提距离诗巫仅十公里之遥的园丘放火排烟的问题。

那块两千公顷属于长青集团张泰卿(诗巫市长)所有的油棕芭,以及拉让江三角洲一带其他园丘的开发,将陆续在今后数年内开发,为当地居民带来污染的困扰。 这些园丘的业主多与执政党关系密切,似乎是印证了部长的名言:“朝里有人好办事”。

黄顺舸声称砂拉越的情况不同于西马,政府必须给予多五年的时间,让湿地获得开发。湿地被认定不适宜种植油棕、不符合经济与环境的条件,也不会获国际棕油认证机构(Roundtable Sustainable Palm Oil,RSPO)接受为可持续的产品,因为湿地种植会造成地面下陷,导致不能挽回的生态破坏。

国阵可真给了大财团不少便利

我国法律禁止大规模露天焚烧,只是砂州自然资源与环境(Natural Resource and Environment Board,NREB)可以榷情发焚烧准证给园丘发展商,此举与我国在国外所宣传的零度焚烧承诺完全背道而驰。不知道黄部长所谓“有的是法律”是否就是这项禁止焚烧令之下可发准证的意思。联邦环境法律显然被比了下去,看来砂州强势的国阵政府,可真给了大财团不少的方便,只是苦了当地的居民,也叫受影响的习俗地拥有者(原住民)受尽伤害。

大船部长似乎说得很对:“我们所居住的地方不只属于我们,也是属于我们的后代……当我们不在了,就由这些后代延续下去。”(《诗华日报》,2008年10月27日)这句话应该是借自美国原住民酋长,不过这里他所谓的后代是指谁呢?相信不会是失地予园丘公司的当地原住民吧!遭塌下沉的湿地又如何延续呢?

在同样的仪式上,黄部长也辩护称:“社经发展对环境的负面影响还不至于达到严重的地步。”同时宣布环境周主题为“环境保护你我有责”。这些只具表面价值的词藻恐怕是流于形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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