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6, 2011

原住民渴求公正

犀乡溪语/黄孟祚专栏】10月22日,砂拉越主流印刷媒体地方首版图文并茂地刊登一家名为“成功企业”(Sri Berjaya)的伐木公司报案新闻,该公司发言人指他们的木山营与机器遭纵火,损失计达200万元。报案者声称他们确认两名环保分子带领百余名当地长屋居民在木山营的通路设路障,又指居民不信其公司拥有伐木执照,并向木山营发难,用猎枪向天开火驱逐工人。




这些由伐木集团所拥有的报章将当地居民描述为不法之徒,只差未用野蛮民族来形容他们。相关集团为了维护伐木业的利益而操纵新闻报道,在此一览无遗。



这起发生在南砂三马拉汉省(Samarahan)实文然县(Simunjun)的冲突事件,涉及六座长屋,就是坐落在实邦干河(Sebangan)上游的伊班社区森林。按网络媒体的报道,该地居民因本身习俗权益遭侵犯已向警方报案30次。



不具透明度的砂伐木执照制,经常不理会习俗权,将原住民社区的林地也一并分配给申请伐木的公司。该林区的伐木执照由“品质实业”(Quality Concrete)所拥有。首席部长的妹妹拉芝雅玛目(Raziah Mahmud)是这家公司的主要股东之一,而前者也是发给执照的全权部长。



“品质实业”的执照林共有3305公顷,据估计可以收获2亿3000万元的木材。原本是由“皇家亿万”(Royal Billion)承包伐木,但在居民的抗拒下,森林局已于8月12日宣布中止其中具争议的林地伐木活动。



或造烟幕索保险赔偿



相信是执照持有公司稍后又将伐木承包工作交给成功企业。居民发觉伐木活动再次进行时乃于十月中旬设路障。按居民的律师施志豪称,该伐木准证将于最近终止,而所谓纵火受破坏的木山机器与车辆都是较陈旧者,停放在同一处较新的车辆则不受波及。这显然是具蹊跷的,令人怀疑“纵火”是否只是烟幕,或为获得保险赔偿,这种手段其实并不新鲜,而事后有关公司对这项公开谴责,并没有作出任何回应。



“纵火”事件发生后,七名长屋居民(包括被指为环保分子者)被警方扣留查询。据其中一名遭扣留者尼克拉姆查(Nicolas Mujah)称,警员告诉他彼等的逮捕行动完全是按其上司的指示。姆查是砂伊班达雅协会的执行秘书,事发当天他在400公里外的拉让河海口区布汝逸岛(Pulau Bruit),而其他六人也身处所设路障地,距“纵火”地点约有四公里之遥。



“品质实业”公司的董事主席程MS刚于不久前获得拿督名衔。他从小在拉让江沿海马兰诺渔村达佬(Daro)长大。原是书香子弟,其家庭成员顺理成章当上了该地的华社领袖。也正因其与当地社群的关系,程氏与同为马兰诺族的泰益家族攀上了关系。



程氏亦为利林集团(Lee Ling Group)的总裁。利林公司在砂州各地都有承包伐木的工程,包括北砂的林梦河上游(Ulu Limbang)。该承包商以强硬手段对付抗议的当地居民而“著称”;经常用黑社会势力恐吓设路障的原住民,或动员警察以枪口逼使村民拆除路障。



那七名遭逮捕的长屋屋长及社区活跃人士随后即被释放,相信是因为相关指控缺乏根据。然而,主流报章却不跟进报道这些新闻,包括逮捕当天有200长屋屋长和平聚集在警察局门前的事件。这种处理新闻的方式,显然是在愚弄公众,尤其是华文读者;让那些不上网的人无从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其后果只会加深族群间的误会,对解决社会冲突毫无帮助。



习俗地开发或引政治效应



警方的偏颇行为使长屋社区感到非常无奈,也令公众愤怒。他们领受纳税人的金钱,却忘记了其原本保护人民的职责,却转而去保卫伐木集团的利益,即便是后者采用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手段来刮取森林资源以获得丰厚的利润。



社区人民为了壮大自身的力量乃于事后(11月17日)以文化习俗的方式为被逮捕的七名人士举行了一项传统的武士仪式(Bujang Berani),并授予他们每人一份英雄证书,表示感激彼等的付出。非政府组织包括砂达雅伊班协会(SADIA)、婆罗洲资源(BRIMAS)、全马来西亚原住民网络(JOAS)与砂原居民土地权益网络(Jeringan Tanah Hak Adat Bangsa Asal Sarawak,简称TAHABAS )也正好利用此机会向社区人民传达与教导原住民人权和土地发展政策的资讯。公正党的砂州领袖巴鲁比安(Baru Bian)也在这个约300人的集会上发言。身为原住民人权斗士的律师,显然是掌握了良好的时机,作了一次有力的政治宣传。



观察家认为,民联虽然处在较国阵不利的地位,因为缺乏资源与宣传机制,在来临的州议席选举(最迟2011年七月前)仍然无法匹敌国阵的发展政治和金钱竞选手段,尤其乡区议席。然而,习俗土地开发所引发的问题,却给予民联迈进乡区的上好机会。如果乡区内陆人民的权益能因而获得重大的保障的话,那未尝不是件好事。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