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10, 2009

徒有其树却非林

【犀乡溪语/黄孟祚专栏】2007年10月,在泰国清迈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亚太区的一项森林会议上提呈的论文中,我提到种植的树木园丘不能称之为森林,理由是森林的自然状态是多样性的,野生动植物依赖特有情况各据自己的区位(Niche),相互竞争,又彼此帮补,保持着生态系统的生命力。


人工种植的树木园丘,选择单一或少数具商业价值的品种,其招引或庇护的野生种类,当然不能与自然林相比。何况由于使用农药化肥,园丘对水土生态造成一定的压力;又因收割方式是整批清除砍伐,周而复始地收割与重植,长远下去会把土壤中的基础养分取尽,或失去自然的活力与生态的平衡,不能提供自然林原本具有的环境与社会服务功能,例如清洁水源和生物基因库。

其实,这个观点并不是我的创见,许多森林保护团体早已争议说,把商业种植林视为森林是具误导性的。

虽然在与会者当中,不乏受过传统林业训练的各国林业员(Forester),却唯独我国森林部官员对此论点感到非常不自在。就在我提呈论文(会议最后一场)后,会场服务桌置放一篇不署名的驳述文章,反对我的诸项论点,令我没有回应的余地。

后来借电邮追查,联邦森林部副总监阿兹米诺丁(Azmi bin Nordin)承认那是他的作品。遗憾的是当我回应他断章取义的指责时,他却不再理会了。一名国际森林环保团体成员笑称,那是马来西亚官员的典型态度;这种评语虽嫌偏颇,但确实反映了我国政府的一种国际形象。

阿兹米说,把人工种植的树木称为森林,是广泛受国际社会所认同。他说粮农组织的森林定义为:“在一片土地上,须有超过10%的面积被树林所荫庇,而且必须多过半公顷的面积。这些树木要长到至少五公尺的高度。” 阿兹米显然是在夸耀我国的各种园丘面积,包括逾四百万公顷的油棕园地,即便其中的油棕树未必长到五公尺。

去年八月初,马来西亚自然之友(SAM)发布文告称,砂拉越森林部已分割280万公顷的土地给40家园丘公司来种植油棕和快速生成的树木品种;这是砂土地总面积的23%,那还不包括其他各类的油棕园丘。

去年十月中旬,砂拉越首席部长泰益玛目宣称,全砂共有390万公顷的土地可供发展为油棕园丘之用;其中相当大部分是属于被认为不太适宜开发的泥煤地(Peat Land)。环境保护团体担心大量泥煤地的开发将对水源、气候、全球温度和社会福利造成负面的冲击,这些园丘的效应与自然林的功能相反,简直是背道而驰。

以南美洲乌拉主(Uraguy)为基地的世界雨林运动(World Rainforest Movement)最近已收集逾百名专业林业员的签名,并去年九月下旬提呈给粮农组织,呼吁更改森林的定义,反对将人工种植的树木园丘称为森林,因为那样会制造虚假的统计数据,让人以为地球还有大片的林地。

彼等强调应分别看待自然林跟树木园丘及农作物园丘,因为园丘面积的扩大与自然林地的缩小已为地球环境带来重大的变化;若人类社会单为经济发展设想, 而罔顾环境的健康,那最终受害的将是整体生物界包括人类在内。

我国的园丘工业在半岛与沙巴几乎已达致饱和点,目前许多大型的园丘发展正在砂拉越推行;这个趋势除了造成新的分配(土地)问题之外,其所带来的环境灾害,包括物种的消失和全球升温的问题,不但冲向普通人民,也同样叫富有的人,包括那些分配得大片园丘土地者,承受那不能逃避的环境极限之考验。可不是吗?圣经早就说了:“若是赢得全世界,却赔上自己的性命,又有什么益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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